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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于没判

三秦都市报 - 2008-04-29

 ■时 光
清远连州市政府一司机酒后驾车,撞死一名高中女生,伤一名男生逃逸,随后还连撞数车。而法院审理后判由车主连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赔偿家属40余万元,肇事者则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此判决结果引发当地网友热议,家属也认为不公,已于日前上诉。(4月28日《新快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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